在如何对待整个企业生产经营职能问题上,必须真正树立“社会奉献”观念,把“整个社会奉献”与“企业赢利”统一起来。
搞企业文化建设要以“人”为中心,以“人本”文化开发为主线;而这个“人”是具有多元化的复合的价值追求和人生目的的,这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在企业长期战略发展上如何操作呢?
让我们集中以企业目标为例作些粗略的剖析。二汽从自己培育和构塑企业文化的切身感受中体会到,“企业要超越自由市场上的叫卖水平,就得有比金钱更高的追求。”这告诉我们一个极为重要的真理,即一个企业要成功,不但要讲求赢利,而且还尤其应注意抓“社会奉献”精神;否则,是必然要垮台的。然而,问题在于,作为一般理论认识,似乎是尽人皆知的“共识”,但从企业的根本战略构想上,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上如何操作呢?我们以为,这还是必须从多元、复合价值体系的“人”这个核心来考察、来把握,从赢利与奉献统一的这个整合上来观察和处理问题。
首先,应当肯定,企业是一个以赢利为其根本职责、根本任务的经济组织。然而,它是否可以同时又是一个包括文化、社会、政治等多种职能,从而成为一种社会性组织呢?实际上,自从产业资本确立以来,工厂制度(以及伴随而生成的商店等等)一直是社会的基本的细胞组织形式。它除了要生产经营获得利润外,还要向社会作出各种奉献(当然,这决非说我国目前因体制僵化,一些政府、部门把企业当“唐僧肉”来宰割是合理的),并成为人们人生价值自我实现的主要场所。
再者,我们说企业的主体任务是生产、经营、赢利,在这同时,是否可以说,它还有一个培育,造就社会主义新人??作为主导任务呢?回答是肯定的。多少年来,由于受传统的“单点(重点)思维模式”影响,一些人觉得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问题,分别说“主体”和“主导”,似乎没什么费解(因为往往把它们都理解成“重点”、“主要矛盾”;而这,只能“单打一”),因而当把二者放到一个系统之中时,“盲点”就产生了:这二者(当然还涉及到其它因素,暂存而不论)到底是什么关系?
长期以来形成的“单打一”(重点论)思维模式、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心理、文化定势,简直成了横亘在认识视野上不可逾越的屏障,他们总以为,承认企业生产经营、记得的主体任务,就决不可以再同时承认企业培育“人本”文化、开发人的潜能,为人的自我价值实现而创造良好文化扭转等等的主导任务。这真是作茧自缚。让我们看事实吧。1988年11月16日《光明日报》发表的《“发明城”和它的企业文化》,明确地告诉人们,这个民办科技企业的主体任务是“一天一个发明,三天一个专利”,而导向的、作为灵魂的东西,则是“克己宽人,善处求和”的“八字训词”和以“诚”为基础,以“俭”为中心的十字方针,即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