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试点城市向全省覆盖,福建省正着手建设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统一使用全省社会保障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厦门、福州和南平为福建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2007年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厦门市率先按原劳动保障部金保工程的要求,使用了社会保障卡,福州和南平先按原城镇职工医保卡标准制作城镇居民医保卡,在全省统一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时,后续发卡也应改为社会保障卡。全省其余6个设区市在建设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时,应全部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凭证。
各设区市发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时,原医保卡应立即停止发放,城镇职工、居民新参保人员制卡以及补卡统一采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与原已发放的医保卡同时并存使用,逐步过渡到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同时,各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读卡器也将更换为兼容性更强的读卡器。争取在2008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代替医院就诊卡使用,实现全省医保、医院就诊 “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