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者 按 :推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在现有国情下并不可行,并可能带来新的福利二元化差距。
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实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姒健敏认为,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缓解交通压力;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他认为,调查显示,在我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缩短工时,劳动效益将增加25%.这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将更加明显。
有句俗话说得好,职工一提工作时间太长要休息,老板就笑了;公务员一提工作压力太大要休息,老百姓就笑了。对于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相信绝大多数国人都是“心向往之,但不能至”。这与“我国是劳动密集型国家,而且还处于财富积累阶段”的经济发展论无关,而在于在众多民营企业,尤其是“三来一补”企业中,“产品利润产生于加班剩余”事实上已成为许多企业的经营之道。因此,以往的8小时工作制形同虚设,6小时工作制就更是不切实际的权利空想了。
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实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估计是根据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而得出的结论。但是,他恰恰忘记了,发达国家大都已经从生产积累阶段转型为消费休闲阶段。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国家往往有一整套员工权利保障体系:执法机构全面而系统的日常监管、成本低而效率高的司法救济渠道、民间社会所必需的工会组织发达等,都使得企业与政府时刻生活在民意用脚投票的压力下,许多时候“被迫”要遵从民意进行改革。
而在国内一些地区,情况完全相反。尤其是社会权利救济越往下走越发散,越需要获得各类援助的工人越缺乏权利自卫手段,比如8小时工作制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外企、一些大型民营企业执行较为到位,而在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则形同虚设。
因此,推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在现有国情下并不可行,并可能带来新的福利二元化差距,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外企、一些大型民营企业的员工,本来包括休息权在内的权益保障就比较完备,他们就此获得更高级的权利享有;而对于至少众多农民工、大量在中小企业工作的普通工人乃至“灰领”、“伪白领”,因政府监管不可能完全覆盖,企业违法成本低廉,导致本就少得可怜的权利相比之下更加寒酸,以致形成新一轮权利分配的“两极分化”。
抱着良好改革宗旨的姒健敏首先应明白,权利保障的任何一次改善,首先是既有权利保障标准的全面落地、政府执法有足够资源应对监管挑战。如果连8小时工作制的保障平台都坑坑洼洼、凹凸不平,那么在此基础上提升的6小时工作制必然立足不稳,造成一部分群体先享福利、而更多人还挣扎在生存线上的社会不公。